变性人连莲的真实人生(6-10章)

六、我的一帘幽梦

回到成都后,我疯狂地迷恋上琼瑶小说和电影,《彩霞满天》、,《在水一方》、《却上心头》、《心有千千结》、《月朦胧,鸟朦胧》……那优美、诗意的书名背后,那一个个凄婉哀豔、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令花季中的我痴迷沉醉,常常读一段哭一回,把自己弄得像个多愁善感、临风洒泪的多情女子。

我尤其喜欢《一帘幽梦》。书中结尾,经过千百劫难后,紫菱与费云帆在长城上见面,费云帆深情地说:"这个时候,我只想说三个字:我--爱--你!"读到这裡,我感动得一塌糊涂,泪流满面。琼瑶笔下的费云帆太完美了,如果我是个女孩,将来一定要嫁这样的男人……可是我不是女孩而是男孩,这又怎麽可能呢?我的心中又迷乱起来。

这便是我看琼瑶小说的反应,投入之后,结果都是恨自己不是女儿身,不能像书中女主角那样去轰轰烈烈地爱一回。沉迷琼瑶小说,使我更向女性化发展了。

《一帘幽梦》中紫菱有一句台词,令我感触尢深:"我用珠子串起帘子,每一颗珠子都是一个梦想。"书名即由此而来。感动之馀,我找来几相画报,用画报纸卷成小管子粘好,用回形针串连起来,做成一张门帘。我花了整整两天时间,才完工了。

我把同学们请到家来,欣赏我的杰作,我指著那色彩斑斓、随风飘摇的帘子美滋滋地说:"这就是我的'一帘幽梦'。"

帘子有了,可是我的幽梦在哪裡呢?我期待著琼瑶式的爱情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
那一年**上了职高,按照妈妈的意思我选了财务会计专业。其实我一向讨厌数理化,可是**上的职高又没有别的好专业,我祇好硬著头皮去学了。

上职高后有一段时间很无聊,便与初中的老同学通起信来,无意中听老同学提起峰的讯息,我多方打听,终于得到了他在云南某部队当兵的确切位址.

峰,我那初二同桌好友,那个在江边为我解围,每日骑车送我回家的男孩子,一下了勾起我内心压抑住的莫名的情愫。我立即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,畅叙同窗情谊,同时,我忍不住暗暗流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。

很快,我收到了峰的回信,他说收到我的信很兴奋,令他回忆起过去许多美好难忘的时光。他随信寄来了一张照片,穿上军装的他英姿飒爽,看上去比以前高了许多,皮肤也黑了,一脸阳光,笑得好帅气。我看得痴了过去,呆呆地想,这是不是我心裡的费云帆?

看他的回信,我想他是没怎麽读懂我的信,我按捺不住,又写了封长信,用的全是琼瑶式的语言。我那时真的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女孩子,像一个怀窦初开的女孩子向心中的白马王子发出了爱的讯息.

我忐忑不安,紧张期待著峰的回信。

七、一厢情愿的爱

那天放学回家,大院门口收发室的老伯叫住我,交给我一个包裹。是峰从云南驻地寄来的,我心"补通补通"跳起来。

飞快跑回家中自己人的房间,拆开包裹,是一本书,我有点疑惑。翻开书本,我眼前一亮:原来书的中央挖空了,藏著一件小礼物。这是一条别緻的项鍊,坠子是两个弹壳镶成的十字架。我把赏一番,把它挂曆在胸前,一股幸福的暖流传遍全身。粗犷的峰竟有这样的灵思和心意 ,令我惊喜,令我感动。

我又迫不及待地翻出他的信,细细读起来。可是不看尤可,这一看,我那传遍全身的暖流好像沉到脚底,被地心吸走了一般,一下子賸下了空盪盪的躯壳。

他在信中写道:"如果你是一个女孩子,我一定娶你。可是我只能当你是很好很好的朋友,你是男孩子,我不可能性接受超越友谊的感情……"

泪光中,风吹帘儿动,发出"蟀蟀"声响,宛若歎息声。我的一帘幽梦啊,就这麽随风而逝了吗?短暂、缥缈如一缕轻烟……

后来我们仍保持通信,可是彼此都很客气了,只问学习、工作如何如何。但我知道,我心裡没法放得下他,我仍在心裡一厢情愿编织著自己的梦。那些日子里心裡异常痛苦、失落,深恨自己不是个女孩子。如果我是女孩,一切就不同了。

1993年,在峰退伍前,我给他寄去了一张明信片,以女性美之笔,把琼瑶小说的书名串起来,表达自己深深的怀愫:《彩云飞》处,《烟雨朦朦》,我《在水一方》《心有千千结》。如今《聚散两依依》,对你的思念才下眉头《却上心头》。《庭院深深》,我愿是个《穿紫衣的女人》,做著《一帘幽梦》,怅望《几度夕阳红》……

我们渐渐失去了联络,我只知道他在成都附近一个县城里工作。

人生的际遇真是奇妙,我再次遇见他竟是1997年初我即将做变性手术之时,我们在成都街头不期而遇。

他和他的女朋友在一起,我请他俩吃饭。

他的形象与我心目中的印记大相径庭,鬍子拉杂,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,他还歎息著,说他手风不好,赌输了很多钱,要不然早就存够钱结婚了,云云。我心想,这那有一点费云帆的样儿呢。那一刻,我有一点点的悲哀,一点点的怜悯。

我再细细打量他的女朋友,心下释然,她太普通了,走在街上没人会注意到她。你猜我当时怎想的?我在暗暗得意地想:"我马上要变成女人了,我变成女人后,任何一方面都比她优秀。"

我们再没什麽话可说的。

这便函是我青春期中一段莫名感伤,又莫名所以的幽梦,它是那样飘忽,令我抓不住。然而,它也不过是一段轻留痕的幽梦而已,即将降临的那段惊世骇俗的奇情,才堪称惊魂动魄,刻骨铭心。

八、他来自西藏

峰的身影很快在我心中掠过,我又回复了那贪玩爱笑的性格。职高的课程很松,我常和女同学们一块逃课去玩,和她们一块化妆打扮,晚上去舞厅跳舞。在舞厅幽暗变幻的灯光里,我很容易被人误为女孩子,结果邀我跳舞的男子远比其它女同学的多,气得她们在一边翻白眼。

我成了全校注目的焦点和议论的中心。有一次,我穿著在重庆央爸爸买的薄呢女式大衣到学校又惹来一阵骚动,结果当天开週会,校长在台上点了我的名,说:"有的同学总是穿著奇装异服,不是来学校上课的,是来做时装表演来了,真是阴阳怪气……"全校师生顿时纷纷扭头看我,我简直无地自容,恨不是立即消失,可我又不由挺直了腰,以应付别人的"鉴赏"。被人如此怪异地看著是多麽难受啊,我为什麽不是个真正的女孩子呢?他们就不会这样子看我了。

那天放学回家,不断有人在身后嬉笑叫嚷:"快来看啊,穿女人衣服的男人……"

我渐已习惯这样的目光和议论,而我无法改变自己,我一如既往甚至变本加厉往女性路上埋头,像失控的火车,不知也不管会撞向哪裡。

我一方面压抑自己,一方面又张扬自己,多麽矛盾的我啊,可那又是青春岁月中真实的我,无奈而执著的我。

1994年1月的一天晚上,几个朋友相约去城中热闹的JJ DISCO舞厅跳舞。阿勇带来了一个朋友,介绍说他叫冯兴忠(化名)。这个冯兴忠身高1米75左右,22岁,方脸,剪个很精神的平头。我觉得他不是很帅,不过很有阳刚之气,他不跳舞,老坐在一边抽烟,话也不多。唔,他的与众不同就是有点"酷"。

我没有特别留意他,我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他将给我带来些什麽。

一个星期后,那时已近春节了,我意外接到冯兴忠的电话。我记得他说:"把上次和你一起来的女孩约出来玩吧,我们去卡拉OK。"他指的是阿琴,我的好友,她家没电话,所以要我代为转告。

週末,我们一帮人又聚在一起了,第二次见面,大家都熟络了些。聊天中得知冯兴忠是位刚退伍不久的军人,曾在西藏喜玛拉雅山脚下的兵站服役。退役后仍留在当地工作,这次是春节回来休假的。西藏在我心中是个神祕的名字,我问了他很多关于西藏的事。

当时大家都认为他在追阿琴,我也是这样认为的,因为他还叫我帮他在阿琴面前多说好话,阿琴是个温柔、小巧典型的成都女孩,我和她是在"五四"文艺汇演上认识的,玩得很投机。

我们都热心地为他们製造机会,拿他们两人开玩笑,大伙儿去青城山玩,去逛公园喝咖啡,总让他们走在一起或坐在一起,有人还笑称,希望他在这个假期里有个"大收穫"。 但是--天--我们都弄错了,所有人都错了!

九、惊世骇俗的信

过完春节,冯兴忠就要回西藏了,回到那遥远、神祕的高原冰峰之下。大家都很捨不得他,这段时间玩得很开心,他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聚会了。他临行前一天,我们一帮人为他饯行。

那晚不知道为什麽,我喝得烂醉,又唱又闹,还抱著冯兴忠哭起来,语无伦次说:"你们全都不理解我……你们笑话我,笑我……像女人……不像男人,你们全看不起我……"也许,是我内心压抑许久的话终于说出来了吧,我醉得一塌糊涂。

宴散时,天下起雨来,夜已深,举目妻凉。我心裡还有点意识,可是无力动弹。朦胧中,我记得是冯兴忠一人背起我,送我回家。雨似乎越下越大,他背著我避到街边屋簷下躲雨。我身上一阵冷一阵热,迷糊中,他的温热的大手似拂过我的脸颊,似在为我拭去脸上的雨水和汗滴……

醒来时却是夜半,在自己的床上,我头痛欲裂,开灯起床找水喝。传回睡床时,我发现脚底下躺著一封信,似是从搭在椅背上的外衣口袋里跌落的。

我好奇地拆开信,才看几行,心突然狂跳起来,酒醒了大半。这封信竟然是冯兴忠写给我的,想必是他送我回来的路上悄悄塞在我的口袋的。只见信中写道:

"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,你的性格,你的笑容吸引了我,令我无法迴避,无法抗拒,不知为什麽,我控制不住自己偷偷地观察你,看你笑得灿烂,笑得忘乎所以,我都受到感染,也在心裡跟著笑起来。我不知道心裡的话该不该说,可是在我心中,我越来越觉得你不是个男孩,倒像是女扮男妆的,唉,你让我糊涂了,迷惑了,我真不知该怎麽说……你知道我为什麽要和你一起合唱《选择》、《明明白白我的心》吗……"

我瘫倒在床上,双手紧握信纸贴在胸前,既惊又喜且悲。惊的是他这麽直白的表露真不怕被旁人看到?他知道他在做些什麽吗?他在给一个男孩子写"情书"呢!喜的是万没想到竟有一个男孩喜欢上自己,回想他的音容笑貌,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具有男儿气概,正是自己心目中期待已久的"白马王子"。而悲的是,虽然我完全把自己当成女孩子,可我毕竟是男儿身啊,我怎能接受这份同性的恋情呢?我恨,恨自己不是女孩子,恨命运如此弄人!

可是,激动万分的我再也不顾一切了,我终于遇上了喜欢我的人,一个十足的男子汉,一个年轻的退伍军人。在语文课本上读过的《谁是最可爱的人》对我影响很大,我从小就崇拜、喜爱军人,如今一位来自喜玛拉雅山下的刚退役不久的"最可爱的人"向我表露心迹,怎不令我欣喜若狂?

这一夜,喜出望外的我如何能入睡?天一亮,我便迫不及待赶赴机场。

十、他爱上了我

冯兴忠乘搭的是早班航机,从成都飞往西藏。儘管要赶个大早,几个玩得好的朋友都来送他。

我怀裡揣著他写给我的信,看著他不说话--我发现现在看他,眼光已是全新的。

他有点躲避我的探索的目光,拼命地抽烟,和别的朋友说笑,却很少面对著我。

面对离别一刻,我终于找到个时机,与他对话。我叹道:"人间没有真情,随著时间流逝,再深的感情也会转淡。"

他答以一句令我回味的话:"有。祇是你没有遇见而已。"

也许真有天意,由于高原天气恶劣,这天飞往拉萨的航班停飞了,而且不知何时才能复航。急著要返藏的冯兴忠祇好退了机票改走陆路。

从成都进藏的陆路祇有一条,要乘火车到甘肃兰州,转青海西宁至柴达木盆地的格尔木--这是进藏最后一个铁路站,然后改乘汽车翻越唐古拉山脉,才能到达拉萨。这是一条漫长险阻、艰辛异常的道路,日后当我为了追寻心中的爱踏上这条征途时,才知道要付出怎样的代价。

火车在晚上8点多开出,这样,凭空多出了大半天时间,给我和他。面对这段时空,我们都有些失措。

黄昏时分,他终于应酬完所有的人,把我单独约了出来。我俩并肩沿著铁轨边漫步,天阴如晦,暮色苍茫,铁轨延伸到无边无际的远方,我们走著,许久,一句话也没有说。

我终于打破了沉寂,转头看著他说:"怎麽不说话?"他笑一笑,继续抽烟,没回答。

我想他可能是猜不透我的心罢。他肯定是设计好了,让我看到他的信时,他已飞离成都。真没料到命运会作此安排。

我深深吸了口气,空气里有种清凉的气息开心著我的头脑,我直截地问:"为什麽写那封信给我?"

"心裡怎麽想就怎麽写……"

"我怎麽不记得和你唱过《选择》?我倒记得好像是阿琴和你一起唱的。"

"你不记得我记得。我还记得很多,比如你总笑得很投入,要滚到别人怀裡的样子,还有你总喜欢舔嘴唇……"

他观察得真仔细,其实我老用舌头轻舔嘴唇,是因为我希望借此使嘴唇看起来滋润鲜艳一些。那时候我没有用唇膏。

"那你还知道我什麽?"我又问。

"知道你很女孩子气。"他答。

"你不想你的阿琴吗?"我笑道。

"你明知故问。"他紧紧盯我一眼。

"你写的都是真的吗?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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